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室成立于1993年7月,在不断的改革创新中,全力推进规范化、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提高了档案利用效果,档案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2005年,获“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通过“五星级档案室”验收;2014年,通过《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2017年、2020年,两次通过“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复查验收;2020年8月,被云南省档案局确定为全省七家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之一;2020年12月,档案员段淑贤同志被评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

  三是立足档案利用,打造最优服务名片。落实档案服务审判、服务社会的总体目标,根据档案利用者的不一样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向法院干警、各单位、人民群众提供最优服务。尤其是在2021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玉溪中院档案室顺利完成了1990年至2020年期间审理的所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统计、分类和协助查阅利用工作,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狱同步推进“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打下坚实基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档案室共接待全市“减、假、暂”和其他案件查阅利用人员1200余人次,协助玉溪监狱、元江监狱、全市各县区看守所、市教整办、省督导组的卷宗调阅、查阅利用案件9300余件。案件卷宗的快捷查询,保障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整改阶段工作的纵深推进。2021年以来,中院档案室积极地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当事人、律师等到法院查询、打印裁判文书等案卷材料的,只要能提供对应的身份证明,档案室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办、一次办。档案查阅利用服务高效、快捷,提高了人民群众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获得感。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打造规范化名片。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形成了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直接分管、办公室主任主抓,专职档案员具体负责管理、各部门支持配合的良好档案管理工作格局。配置与档案管理需要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管理员人员,专职档案管理员实行持证上岗并保持长期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在档案管理中形成职能细化、权责明确的档案管理体系。为实现对档案的精准管理,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的档案鉴定小组,档案管理组织关系清晰明了。建立立卷归档须知、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诉讼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档案鉴定销毁等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的具体分类管理中,建立了全宗卷,编制全宗指南,对玉溪中院历史沿革、大事记、全宗简况、档案分类与编目情况等均作了详细的说明。建立健全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统计台账、档案查询利用登记台账。新生诉讼和文件档案均实现了及时整理归档,归档卷宗及时入库和分类保存,入库档案排列有序,标识清楚。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诉讼档案归档时做到对每一册诉讼卷宗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逐页进行全方位检查核对,察觉缺陷及时联系跟案书记员进行整改,确保档案质量。完备的体制机制,严格的落实手段,实现了玉溪中院档案安全30年零事故。

  五是夯实库房建设,打造安全化名片。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要求配置硬件设施,档案库房既有基本的空调、防磁柜、防火防盗、监控设施、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和杀虫灭菌消毒净化系统,又升级改造档案库房和档案管理办公室,配置了能满足档案管理“八防”要求的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2013年起设立了“诉讼案件电子卷宗制作中心”配置了相关设备和电子卷宗制作人员,诉讼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卷宗同步制作率达100%。在原有档案库房的基础上,2020年扩增110平方米档案专用库房一间,并配备了相应的智能密集架,解决未来一定时期内新增档案的存储问题,档案库房环境及保管条件进一步得到一定的改善,库存档案规范、整齐、美观、安全。

  在下一步工作中,玉溪中院将认真践行省委、市委和省高院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大力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全方面提升档案管理上的水准,深层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的发挥档案工作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为争创全省一流法院提供更为有力的档案服务工作保障,以优异的审判工作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ayx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3-10-29 02:56:19